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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菜市场不得使用为肉类蔬果美颜的“生鲜灯”

发布时间:2024-09-26 16:01:57 | 浏览:

  在菜场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卖家秀”和“买家秀”?在市场肉类蔬果看上去都十分新鲜,但买回家后肉类黯淡无光、蔬果干瘪发皱。

明确了!菜市场不得使用为肉类蔬果美颜的“生鲜灯”(图1)

  原来,是因为商家使用了“生鲜灯”,在“生鲜灯”的光照下,就算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也能变得光鲜水灵。

明确了!菜市场不得使用为肉类蔬果美颜的“生鲜灯”(图2)

  此前有媒体报道,市民自己在菜市场明明买了颜色鲜艳、富有光泽的鲜猪肉,拿回家后发现猪肉的颜色变了,感觉不怎么新鲜了,“都不认识了”。原来,这些猪肉,都是被摊主用生鲜灯“美颜”过了。

  有市民表示,早就发现这个灯光的问题了,在摊上选的肉红彤彤的,新鲜得很,结果拿回家就变了个色,虽然不是肉坏了,但是看起来就没有买的时候那么好看了,后来观察了几次就发现是商家灯照的问题。

明确了!菜市场不得使用为肉类蔬果美颜的“生鲜灯”(图3)

  市民普遍反映,在这种灯的照射下,简直看不出来菜和肉是否新鲜。有的消费者质疑,这是不是属于欺骗消费者?

  律师表示,使用“生鲜灯”遮盖产品瑕疵,有可能误导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市场监管总局7月22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不得使用对真实色泽等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掩盖肉菜变质的情况。

明确了!菜市场不得使用为肉类蔬果美颜的“生鲜灯”(图4)

  《办法》中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另外《办法》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此外,结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以个体散户为主的突出特点,按照“警示为主,拒不改正再处罚”的基本原则设置法律责任,将部分条款的罚款起点适度下调果蔬和蔬果的区别。返回搜狐,查看更多m6米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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